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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 房地产估价方法
2021年8月9日  拆迁律师

  陈潮辉律师,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粤鑫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

  核心内容:在评估房地产价格的时候,人们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这项房地产和它周边的房地产价格作一比较,如果住宅的效用相近,那么房价理应差不多。合乎逻辑的做法就是拿类似房地产作为定价的参照系。在本文中,的将为您介绍房地产价格评估的两种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市场比较法

  购房者常常多看几处住宅,然后房比三家,在价格相等的住宅中选取效用最高的,或者在效用相近的住宅中选择价格最便宜的,从中挑选出自己最中意的一个。这就是市场比较法所依据的替代原理。

  市场比较法的优点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适用范围宽,简单明了,易于采用。但是,必须弄清楚市场比较法的使用范围。采用市场比较法有三个必要条件:

  第一,需要收集大量、正常的房地产交易数据。也就是说,要求房地产市场比较发达,有相当大的规模,有较长的历史。如果在某个地区房地产交易量很少,缺乏可供比较的先例,那么市场比较法可能出现较大的随意性或偏差。有的城市虽然已经积累了几万个房地产交易数据,可是,一旦按照比较严格的标准进行分类,每一个样本的空间仍然不够大。如果样本空间偏小,那么具有一定置信度的区间就很宽。假若置信区间的上下限之间的距离拉得很开,讨论房价时就失去了判断标准。

  第二,使用市场比较法隐含着这样一个假设:在房地产市场上不存在垄断或者寡头垄断,即市场比较法的使用前提是充分竞争。

  第三,采用市场比较法必须要求房价相对稳定。在市场比较法中,房地产商估计的房价取决于他们对市场走向的预期。如果房地产市场比较稳定,那么房地产商会在当前房价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通货膨胀率设定房价。如果市场不稳定,房价暴涨暴跌,那么采用市场比较法的困难就很大。在出现房地产泡沫的时期,采用市场比较法有可能高估房价,放大房地产泡沫。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比较法完全丧失了用武之地。

  二、收益还原法

  按照房地产未来的收益来估计房价的做法称为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的基础是理性预期理论。首先估计房地产在各个时期将要取得的纯收益,然后采用适当的还原利率将纯收益折算到现在,各个时期收益的总和就是房价。如果在未来的纯收益和还原利率这两个环节上没有异议,那么收益还原法是最理想的房价估计法。收益还原法关注房地产的未来收益超过其成本。

  使用收益还原法的第一个困难来自于如何选取合理的还原利率。对于不同的投资者来说,这个利率的选择标准有所不同。对于购房居住者来说,这个还原利率就是银行存款的利率,也就是资金的机会成本。当期的利率好说,困难在于未来利率的不确定性,利率的变动给还原利率的计算带来了不确定性。

  第二个困难是如何计算纯收益。在计算纯收益时,由于租金往往是在前期就通过租约固定了下来,在一般情况下银行利率和住宅折旧率变化不大,因此,最大的不确定因素就是住房价值的增长率。在房地产市场异常繁荣的时期,人们对房价的乐观估计提高了预期的纯收益,由于纯收益上升,房价自然也随着上升。

房地产估价方法

  核心内容:各种用途的房地产估价有其个性和共性,在实际估价工作中,由于估价的目的有租赁、抵押、交易、拆迁等等,因此估价人员应在掌握这些用途的房地产估价共性和个性的基础上,探索规律、融合贯通,同时对某一地区某一类用途的房地产估价,不能只采取一种估价方法,需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下面由的为您介绍房地产估价的一些方法,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估价基本方法

  1、成本法

  成本法是以建造该类房地产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基础。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设施建设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勘探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银行利息、税金、销售费用、开发利润等。其中,地产价格可以以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和土地开发成为熟地所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基础,再加上正常的税金和利润。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成本法中的一种特殊的方法:重置成本法。因为重置成本法不需要考虑未来利益和长远效益,不需要计算地产价值,在实际运用中经常采用重置价结合成新进行估价;

  根据估价房产房屋建筑结构、等级,选定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根据估价房产的建成年代,使用年限,残值率、剩余经济寿命、建筑物的新旧程度,估计该房产的折旧额或成新度。

  楼层、墙体和层高的修正。

  评估公式:

  房产现值=〖建筑面积×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装修水电设备调价〗×成新率

  若情况不复杂可用简化公式:

  房产现值=建筑面积×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成新率×1.5

  2.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价格评估中广泛应用,它是通过将待估房地产与近期已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修正得出待估房地产价格的一种方法。由于房地产有其特殊性,决定了不存在定金相同的两宗房地产。

  因此,市场比较法操作的关键是:

  估价人员就待估房地产与比较实例房地产在地理位置、结构、小区配套及交易日期等方面的差异而造成的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进行差别修正,差别修正的准确性直接影响估价结果的准确性。

  常用的修正方法有:

  定性判新法。即估价人员凭实践经验,对两宗房地产之间存在的差别进行定性判断修正,这种操作方法的缺点是容易把评估者的主观偏见引入结果中去,造成评估价值失真;


来源: 拆迁律师  Tags: 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房地产估价方法


陈潮辉——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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