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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房屋面积是怎么量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是什么
2021年8月9日  拆迁律师

  陈潮辉律师,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粤鑫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时房屋面积是怎么量

  如果遇到房屋拆迁,大家对于房屋面积的计算是比较重视的,毕竟房屋面积关系到自己房屋拆迁补偿方面的事宜,对于房屋面积的测量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方式,那么拆迁时房屋面积是怎么量下面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拆迁时房屋面积是怎么量

  1、若有产权证,以产权证件登记面积为准。

  2、若无产权证,以建设许可审批材料上申请的建设面积为准。

  3、若无上述的相关材料,房屋可能会涉及违建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情况来认定房屋的合法面积。

  城市房屋拆迁是针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进行的补偿,这个补偿价格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已包含地段和土地使用权益的因素,土地使用权是不再另行补偿的。

  二、旧城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三、房屋拆迁补偿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以上就是关于拆迁时房屋面积是怎么量的相关介绍,遇到房屋拆迁的问题,大家要多关注补偿方面的事宜,这样对于自己的经济影响是相对较大的,可以多了解一些相关的制度和政策,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一下的律师。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是什么

  违章建筑,就是指违背了法律的规定修建的建筑类型,对于违章建筑都是会进行拆除的处理的。但是要进行拆除的话,也是要按照流程进行的。那么违章建筑拆除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为大家带来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是什么有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是什么

  拆除违章建筑大致程序就是违法建筑的认定-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拆-被责成部门催告-公告期限履行拆除义务-强制拆除决定-强拆。

  1、违法建筑的认定:以下这些情况就可认定为违法建筑。

  情况一、建房时未通过申请就建的,或者写了申请书并提交了相关资料但未获得批准和获得相应的规划许可证时,那这类房屋建出来就是违章建筑,会被强制拆除,且拆除时无补偿。

  情况二、擅自将规划许可证改变而建成的房屋,那也是违章建筑,会被强制拆除,且拆除时没有补偿。

  情况三、擅自改变土地性质而建成的房屋,比如在耕地上建房等情况,这类房屋一经发现就会被拆除,且拆除时无补偿。

  情况四、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比如有的地方要拆迁了,有些人为了能多拿补偿而建了临时建筑,最后又将其建成永久性建筑,所以这类房屋也会被拆除,且没有补偿。

  2、行政机关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视为违章建筑后,行政机关会下限期拆除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自行拆除的期限,不自行拆除的后果,适用的法律依据,相对人的维权方法等,所以最好在这段时间内拆除。

  3、行政机关应下达《催告通知书》

  快到拆迁日期时,若你的房屋还未拆除,行政机关就会发送《催告通知书》给你,告诉你履行的期限、方式,并依照法律规定,有权陈述和申辩。

  4、最后经催告后,你还是未拆除且无正当理由,行政机关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二、违章建筑拆除相关的法规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违章建筑认定的依据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这一规定有力地遏制了违章建筑的生存和蔓延,保护了开发、建设单位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却往往忽略对房屋的鉴定环节,直接以被执行人有无房屋证照作为界定违章建筑的依据,即对无证照房屋一律视为违章建筑。实际上,认定是否是公民合法财产,必须以国家的相关法律为依据。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是处理城市和乡、村庄违章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权,当然也是违章建筑的确认机关,即便是人民法院也无权在审理和执行案件过程中确认违章建筑的性质。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章建筑的认定应同时考虑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

  
来源: 拆迁律师  Tags: 拆迁时房屋面积是怎么量,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是什么


陈潮辉——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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