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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中与拆迁方谈判的技巧有哪些 房屋拆迁会用到哪些法律
2022年10月17日  拆迁律师

  陈潮辉律师,拆迁律师,现执业于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土地征收中与拆迁方谈判的技巧有哪些

土地征收中与拆迁方谈判的技巧有哪些

谈判初期:言多必失沉默是金

拆迁方第一次上门谈判,目的无非就是“摸底调查”,了解咱们关于补偿款的心理预期,这个时候咱们一定要发挥“沉默是金”的美德,在没有拿到很好的谈判筹码之前,不能轻易让对方知道咱们的底线。无论是在言行举止中还是面部表情上,一定要表现得体。

1.言行举止:提出高于预期的拆迁安置补偿条件,但不要让对方认为你在漫天要价;避免对抗性的言语,让对方一开始就产生敌对情绪,致使谈判不能继续下去;一定要把精力集中在具体补偿项目上,避免在补偿总额上面多加纠缠。

2.面部表情:表现出尽量配合公共利益的拆迁项目,牺牲小我成就大家,而不是蛮横无理的强硬拒绝;对方说的补偿安置条件一定要仔细斟酌,表现出意外,通常对方会相应的让步,否则的话只会让对方越来越强硬。

谈判中期:稳扎稳打步步为营

抓住对方的违法点;逼迫对方解决“补偿安置”问题。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存在许多违法点,这个时候要抓住核心违法点提高谈判的筹码。如主体不适格问题,评估程序违法,没有相关的审批等情况,其惧怕一旦败诉,整个拆迁项目可能不能进行下去,损失极大,所以抓住对方的违法点对增加谈判利益最大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拆迁谈判不可能一次性解决,每次谈判都要总结对方的谈判策略,下次加以改正应对。总之,拆迁谈判必须在懂得补偿安置相关法律的基础上才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谈判尾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拆迁谈判最后一个环节中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减少让步的幅度,做到以下几点可能保你一次完美的谈判。

1.谨防拆迁方的心理战,尤其是“奖励期”心理战。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所谓的奖励期一过所有的奖励都没有了。要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所谓的奖励本质上也是咱们补偿款中的一部分,本来就是咱们应得的。

2.即使谈判接近尾声,双方还没有达成一致,也不要盲目地因为自己不喜欢讨价还价而一次性让出所有的拆迁补偿利益,还要有适时收回一开始所谈全部补偿条件的勇气。

3.明白谁是主导者,在拆迁中起决定作用的还是拆迁方,而非所谓的拆迁公司,不要本末倒置,一旦拆迁方这边顺利解决了,那么整个拆迁谈判也就完美结束了。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众多程序,国家对每一个环节和程序都有严格规定,只要遗漏某一环节或者缩短某一程序的时间都是违法的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会用到哪些法律

房屋拆迁会用到什么法律

根据2001年11月l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章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九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房屋拆迁会用到什么法律房屋拆迁时拆迁户最关心的就是赔偿的问题了,在这时候可以看看拆迁方给的赔偿是否标准。房屋拆迁的时候当事人觉得自己比较吃亏不知道怎么办,最好多与相关专业律师咨询,可以给你提供这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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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潮辉——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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