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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的房租费应该归谁
2013年12月9日  拆迁律师
提高的房租费应该归谁

市民郭先生询问,今年年初,他在静宁路以400元的价格租了一套房子,后经房东同意,他将此房以450元的价格转租给了另一位同学,但后来房东得知他将房价提高后,说他是房屋的产权人,郭先生租房房价提高部分的所得应归房东所有,否则就收回房屋。郭先生想向本报咨询,房东这种说法合适吗?提高的房费应当归谁所有?
  
  叶宁律师:房东的说法不合适,提高的房费也应当归郭先生所有。叶律师表示,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原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第三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而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而获得收益的归属,如无此约定,则此收益归承租人所有。而郭先生在事前并没有与房东有特别约定,而且再次转租也是经过房东同意的,所以该房租多余的部分理应归郭先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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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拆迁律师  


陈潮辉——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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