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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10月8日从严 需提交前12月社保等
2014年2月27日  拆迁律师
京保障房申请10月8日从严 需提交前12月社保等 

10月8日起,保障房审核、配租配售将更加严格。经适房和限价房申请家庭成员只能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而不再包含父母;申请保障房的家庭成员需提供社保、公积金、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缴税情况证明;申请家庭轮候期间如果户籍在本市范围内迁移,可“跨”到“新区”选房。

  昨日,市住建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审核配租配售管理等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资格审核管理。市住保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各区县在过去几个月大规模政策房资格复核中的瞒报、漏报现象,《通知》从申购家庭成员范围、资格审核、配售政策、瞒报家庭退房程序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细化,主要有四大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申请家庭成员构成。过去,保障房申请人可以和父母、子女等一起申请,而新规定明确,10月8日起,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申请家庭成员只能包括申请人自己、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不再包含父母;廉租房申请家庭成员构成不变,即仍可带着父母一起申请。

  第二个变化是增加了资格审查要件。申请家庭成员需提供社保、公积金、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缴税情况证明。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须填写未缴纳上述各种费用



来源: 拆迁律师  Tags: 申请人,配偶,公积金,要件,社保


陈潮辉——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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