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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引事端
2016年7月1日  拆迁律师
【案件基本情况】     2012年2月22日上午11时,H村民调委员会接到村民电话,称有村民发生纠纷,情况严重,请民调干部尽快来现场。值班的民调主任接到电话后,立即带领村治安员赶到了现场。经调查:发生纠纷的是本村村民李某和刘某,事情起因是刘某将自家垃圾多次倒到刘房前田地内,该处是李某家的自留地,李曾找过刘多次没有结果,当天李某喝酒后,想着此事觉得心中不快,随即拿了一把水果刀来到刘某家进行威吓,要讨个说法。 【调解过程】     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干部到达现场后,迅速将双方当事人劝开,制止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在了解了整个事情经过后,分别与李某、刘某进行了谈话,初步做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保证不再将事态发展下去,并同意23日上午一同到村委会进行调解。23日上午,李某和刘某来到了村委会,村民调干部与二人单独进行了谈话。针对刘某:首先,指出其乱倒垃圾是不道德的行为,有错在先,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将垃圾倒到村指定地点;其次,根据法律规定李对其自留地有排他使用权,刘倾倒垃圾的行为已经侵害到了李的权益;第三,李某意图伤害的行为发生在酒后,且没有引发严重后果,双方是邻里关系,以后还要来往相处,希望能够缓和解决。针对李某:首先,指出了其带刀到刘某家寻事是违法行为,即使是酒后,若发生严重后果,按法律规定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其次,有问题可以协商或找村干部解决,或付诸法律,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否则后果严重,害人害己。     经调解,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刘某表示回去后将垃圾清理干净,不再追究李某的责任。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考虑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表示刘某虽已不追究自己的过错,自己也要向刘某道歉,承认自己的错误和解此事,并保证以后决不再采取过激行为,要和邻居和谐相处。就这样,在民调干部的耐心细致调解下,刘某、李某终于握手言和。 【调解思路及技巧】     本案例的调解思路是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即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当对当事人宣传讲解国家现行法律的要求,进行普法教育;另一方面应在调解中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善良风俗、民风,进行伦理道德的教育。 【法律分析】     在调解过程中,主要围绕两个法律问题进行解释和开展,一个是农村自留地使用权的问题,另一个是潜在的刑事责任问题。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承包使用的农户拥有排他使用权。所以在本案中刘倾倒垃圾至李家自留地的行为侵害到了这一土地使用权,应该依法停止侵害行为。其次,李持刀威吓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但由于被及时制止,未引发严重结果,未造成致人轻伤以上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社会效果】     一桩几乎引起刑事案件的民事纠纷,由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出现,及时制止,避免了事态扩大化,杜绝了恶性事件的发生。村调委会干部运用所学的法律常识,结合自己的实际经验,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使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使矛盾得到了化解。这起民事纠纷虽然只是个案,但处理不好,往往会造成负面影响极大,成功的调解,不但让村民接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教育和启发,对全村的社会稳定无形也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来源: 拆迁律师  


陈潮辉——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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